整體概念
一、投資規模
民間機構簽約後3年內總投資興建總額之建造費不得低於新臺幣20億元,簽約後5年內總投資興建總額之建造費不得低於新臺幣30億元。
二、分區概念
(一)博物館院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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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文化體驗休憩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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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水綠基盤設施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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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住宿服務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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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停車場/公用設備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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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滯洪池及水域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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