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可範圍
一、興建營運範圍(BOT)

提供民間機構採BOT方式辦理興建營運土地範圍包括:水綠基盤設施區、文化體驗休憩區、住宿服務區、公用設備區(北側立體停車場)等,土地面積約為191,492平方公尺。

二、委託營運範圍(OT)

提供民間機構採OT方式辦理南側停車場設施營運,土地面積約為27,163平方公尺;另提供博物館內餐廳設施採OT方式辦理委託營運,樓地板面積約274平方公尺。上述面積合計約27,437平方公尺。

三、義務負擔維護管理範圍

民間機構義務負擔協助維護管理範圍面積約291,165平方公尺。

興建營運許可範圍及土地使用強度對照表

四、設施引入

本計畫屬「文教設施」內之各項文化體驗服務,為配合博物館院區完工及營運的時程,文化體驗休憩區預計於104年時與博物館區共同開幕。

本案主體事業興建營運內容可參考如下說明:

(一)文創體驗及研發交流設施
例如亞洲藝術文化相關體驗活動、管理服務中心、文創產業辦公空間、文化交流研討及會議、展演等相關設施。
(二)園區接駁與停車服務
例如提供提供中型電動巴士、簡易交通設施停靠站、園區導覽指示設施、停車場等相關設施。
(三)住宿及相關設施
例如符合國際觀光旅館標準之住宿服務設施,或一般旅館、小木屋、Villa等相關設施。
(四)餐飲及遊憩服務設施
例如餐飲設施、茶文化體驗空間、文創商品展售設施、景觀與導覽設施、農特產展銷設施等相關設施。
(五)其他空間運用
例如提供園區參觀導覽及旅客服務中心之服務。民間機構並應維持義務維護管理範圍內,設施設備之妥善,並清潔環境、維持安全。義務維護管理範圍得配合民間機構整體營運規劃考量,經主辦機關同意後,作為活動場地或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