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范围
一、兴建营运范围(BOT)

提供民间机构采BOT方式办理兴建营运土地范围包括:水绿基盘设施区、文化体验休憩区、住宿服务区、公用设备区(北侧立体停车场)等,土地面积约为191,492平方公尺。

二、委托营运范围(OT)

提供民间机构采OT方式办理南侧停车场设施营运,土地面积约为27,163平方公尺;另提供博物馆内餐厅设施采OT方式办理委托营运,楼地板面积约274平方公尺。上述面积合计约27,437平方公尺。

三、义务负担维护管理范围

民间机构义务负担协助维护管理范围面积约291,165平方公尺。

兴建营运许可范围及土地使用强度对照表

四、设施引入

本计划属「文教设施」内之各项文化体验服务,为配合博物馆院区完工及营运的时程,文化体验休憩区预计于104年时与博物馆区共同开幕。

本案主体事业兴建营运内容可参考如下说明:

(一)文创体验及研发交流设施
例如亚洲艺术文化相关体验活动、管理服务中心、文创产业办公空间、文化交流研讨及会议、展演等相关设施。
(二)园区接驳与停车服务
例如提供提供中型电动巴士、简易交通设施停靠站、园区导览指示设施、停车场等相关设施。
(三)住宿及相关设施
例如符合国际观光旅馆标准之住宿服务设施,或一般旅馆、小木屋、Villa等相关设施。
(四)餐饮及游憩服务设施
例如餐饮设施、茶文化体验空间、文创商品展售设施、景观与导览设施、农特产展销设施等相关设施。
(五)其他空间运用
例如提供园区参观导览及旅客服务中心之服务。民间机构并应维持义务维护管理范围内,设施设备之妥善,并清洁环境、维持安全。义务维护管理范围得配合民间机构整体营运规划考虑,经主办机关同意后,作为活动场地或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