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年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核定補助名單

序號

申請案

申請類別

核定補助金額

1

范儷瓊 (小黑貓)

小型修繕

12萬元

2

周文鵬霞(戀戀眷村)

小型修繕

10萬元

3

許瑞芬(比杜菈文藝)

文化經營

24000(4000/月,補助6個月)

4

薛俊朋(嘉木居)

文化經營

3萬元(5000/月,補助6個月)

5

徐嘉彬(台灣花磚古厝)

小型修繕

30萬元

6

黃逸蓁(25x40

小型修繕

20萬元

7

林瑞霞(桃山人文館)

小型修繕

12萬元

8

黃虹華(樹共工作室)

小型修繕

3萬元

9

黃虹華(樹共工作室)

文化經營

22500(3750/月,補助6個月)

10

陳玟伶(被遺忘的府路巷)

文化經營

12000(2000/月,補助6個月)

總核定補助案10案,總補助金額958500元。

備註:計畫執行期間(10506-11月,共計6個月)

 

104年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核定補助名單

序號

申請案

申請類別

核定補助金額

1

張倍禎(48 home)

小型修繕

5

2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3

陳玟伶(被遺忘的府路巷)

小型修繕

12

4

陳玟伶(這裡個人料理工作室)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5

黃睿妍(PANdora263.ART 潘朵拉工作室)

小型修繕

10

6

江建德(Blaxk)

小型修繕

7

7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8

李耀仁(比杜菈文藝設計企業社)

小型修繕

10

9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10

馮俊豪(芙甜法式點心坊)

小型修繕

8

11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12

李淑敏(巴美食堂)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

13

薛俊朋(嘉木居)

小型修繕

30

總核定補助案 13案,總補助金額 100

 

103年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核定補助名單

 

序號

申請人

申請類別

核定補助金額

 

1

張倍禎(48 home)

小型修繕

5

 

2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7-12

 

3

陳玟伶(這裡個人料理工作室)

小型修繕

20

 

4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7-12

 

5

賀彩清(三合院)

小型修繕

30

 

6

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(二通672)

小型修繕

20

 

7

何瑞德(巴美食堂)

小型修繕

30

 

8

何瑞德(巴美食堂)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7-12

 

9

王亞珍(懷舊小館)

小型修繕

10

 

10

劉沛綺(come home咖啡漫步)

文化經營

月租金5,0007-12

 

總核定補助案 10案,總補助金額 127

 

 

 

 

105年度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

 

嘉義市建城三百多年,悠久的歷史與人文采風具有豐富性、獨特性、歷史性及不可替代性,大量的木構造建築及傳統建築,使本市具有發展、保存活化舊有建築的潛質。為推展本市舊有建築空間與人文融合,以活化再利用的方式再現老建築的歷史風華、形塑具有歷史特色之市容景觀,本局擬定本補助計畫,期結合公私部門力量,保存舊有建築並鼓勵民間業者運用創意方式加以經營,使本市老建築受到關注與保護。

 

補助類型: 分為小型修繕類與文化或公共事務經營類
 

一、小型修繕類:
1.願意供眾使用或參觀、消費之舊有建築,3 年內不得改變公眾使用之目的。
2.修繕內容不得用於違章增改建或危及建築構造安全、公共使用安全之施作。
 

二、文化或公共事務經營類:
1.經營蘊含在地生活特色、文化藝術、公共事務等符合活化再利用原則之舊有建築。
2.以年度為單位,得連續或斷續申請,然同案或同基地之總申請年限不得逾 5 年。

 

 

經費補助標準:
 

一、經費補助採取競爭型機制,並得依預算額度核定補助案件。
 

二、補助金額:


本市除上述地點之其他建築小型修繕類以不逾新臺幣30萬元且不逾個案總修繕經費50%為原則,同一案五年內僅得申請一次;文化或公共事務經營類補助經營者房屋租金,每月租金補貼上限新臺幣5000元。。

 

申請資格及對象:
 

一、申請資格:建築物位於嘉義市且於民國 60 年(含)前興建完成者。申請標的為舊有建築物本體。

       每棟舊有建築可分別申請補助類型。
 

二、申請對象:
(一)舊有建築或其土地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。
(二)社區發展協會、文史工作室、基金會或其他以保存舊有建築為宗旨之法人及團體。

 

申請文件下載:

 

1.105年度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申請辦法與申請表格 

 

 

申請截止與審查時間:

 

一、收件:自105年03月01日起至105年04月30日截止。
二、審查:105年05月。
三、計畫執行:105年06 ─ 11月。

 

申請交件與諮詢方式:

 

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  王詠紳  小姐
洽詢電話:05-2788225分機502
電子信箱:cab668@ems.chiayi.gov.tw

 

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老屋媒合意願調查表  (表格下載)


       為推展本市舊有建築空間與人文融合,以活化方式再現老建築的歷史風華、形塑具有歷史特色之市容景觀,本局擬定嘉義市舊有建築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,期結合公私部門力量,保存舊有建築並鼓勵民間業者運用創意方式加以經營,使本市老建築受到關注與保護。本局提供兩項補助類型,其一為小型修繕類,修繕完成後做為供眾使用、參觀或消費之用,3年內不得改變公眾使用之目的;另一為文化經營類,經營蘊含在地生活特色及文化藝術等符合活化再利用事業經營。

 

103年度通過補助計畫案例包含:Come home咖啡漫步、這裡個人料理工作室、二通672、巴美食堂、懷舊小館、48 home及和平路223巷閩式三合院。

 

104年度通過補助計畫案例包含 :芙田法式點心坊、潘朵拉、比杜菈、冰醬營與嘉木居。
 


為協助有意承租經營老屋者與有意出租老屋物件屋主之媒合,本局委託旋之恆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嘉義市老屋資源盤點,並建置網站「能量城市」(http://www.fapda.com/chiayi/index.htm),免費提供屋主刊登線上媒合訊息,招租前須經本局審核資料(包含實地考察、建物所有權狀及身分證件),符合資格後,即可於網站上刊登老屋媒合訊息。

 

資料填妥後,請傳真至(04)2295-4449或寄至 fap.da@msa.hinet.net
本局將安排專人與您聯繫
如有疑問請洽:文化資產科 吳小姐(05)278-8225分機5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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